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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章:相见时难别亦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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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由于任苇第一学期各方面的表现优异,加上家庭条件的困苦,以及辅导员程伟老师的力荐,任苇荣幸地得到了学校的奖学金和助学金。

    崔阿姨看到任苇这学期不再早出晚归,和老伴魏老师商量后,每月也捐助她五百元。有了这些钱,任苇再也不用为生活费发愁了。

    失去了杨驰,丢掉了姚一帆,断了打工的机会,当这一切向她横冲直撞而来时,她觉得绝望了。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绝望,真正的绝望跟痛苦、悲伤没有什么关系。这种绝望让你心平气和,让你意识到你不能依靠任何人,它让你谦卑,因为所有别人能带给你的,都成了惊喜。

    人生有知己相伴,当然妙不可言,但那是可遇不可求的;当什么也抓不到的时候,只有自己俯下身去,朝着幽暗深处的自己伸出手去。

    任苇的手,伸向了书本,叠码着书本的青春岁月,是她无忧无虑的最美时光,跟青春绑在一起就美好。

    再见了,已不属于我的杨驰。姚一帆,没有我的日子里,你要保重你自己;没有你的岁月里,我会更加珍惜我自己。

    从此,她的生活几乎三点一线:宿舍,教室,餐厅。她的字典里没有购物,没有聚餐,没有旅行。

    读书,写作,吉它,充盈着她的大学生活,简单而美好,她,和她的室友们共同享受着这份美好。

    一个周末的傍晚,浓妆艳抹的刘蓓蓓跑进宿舍,匆匆忙忙的对任苇说:“任苇,快,拿上吉它,跟我走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啦?蓓蓓,有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是这样的,今晚我们乐队有两场演出,可其中一位成员生病了,麻烦你去救一下场,你放心,报酬不会少你一分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怎么可以?不行不行,当心我砸了你们的牌子”任苇躲避着,往后缩。

    “我说你能行就能行!”刘蓓蓓霸道极了,不依不饶,“我听过你好几首歌,我心中有数,应该没问题。”

    刘蓓蓓不容分说拽着任苇就往楼下走,像扯着一只小鸡。

    一辆商务车早已停在楼下,等任苇一上车,车就迅速发动起来。任苇随意瞟了一眼,车上有五六位年青人,个个光鲜水灵。

    不知车转了几个弯,最后在一幢豪华的酒店门口停下,她们一行乘着电梯上了五楼,任苇和刘蓓蓓进入化妆室时,看到五楼大厅里黑压压的坐满了人。

    今晚这儿举行一场商务酒会,歌手演唱是酒会的最后一个环节。

    这里听歌的观众,多以职场白领和大学生为主,大家都很绅士,正襟危坐,桌上摆着水果啤酒可乐花生瓜子等。猩红色的地毯吸走了人们的窃窃私语,幽暗的灯光让人们白天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,空气中氤氲着一股淡淡的香味。

    主持人是一个小帅哥,刚才车上就坐在他身边,听说是音乐学院刚毕业的,他既是歌手,又客串主持。

    任苇呆在化妆室里,刘蓓蓓告诉她,她是排在最后一位出场,蓓蓓说相信她的实力。这也不错,听听别人的歌声,酝酿自己的情绪。

    她怀抱吉它,怯怯的。她没那么高尚伟大,虽说是看刘蓓蓓的面子,更多的是冲着钱来的。

    马上就要登台演出,任苇不免有些紧张。不过,这也没什么,高中时的晚会,观众人山人海,那时她都挺过来了,这几个人算什么?她自我安慰道。

    旋律响起,金黄色的光柱打过来。

    小帅哥出口成章:“这是一首令人无法忘怀的歌曲,虽然是一首英文歌,但是却更深受国人的喜爱。这首歌曲格调十分温暖,充满绵绵情意。下面,请新来的任苇小姐给大家带来歌曲《吻别》。”

    两条长辫垂在肩头,一套咖啡色系列的连衣裙,脚上黑色绒布鞋。不施粉黛,就是在图书馆在宿舍里的样子,她来不及化妆,即使化妆,也找不到更华丽的衣裳。她的裙子很旧,廉价的布料闪着暗淡的光泽。

    她的出场,只赢得了稀稀拉拉的掌声。大部分观众看惯了摩登艳丽的时装秀,对这种粗布衣衫难以接受。窘迫、自卑、自惭,这些词汇一个不漏地向她袭来,她真想落荒而逃。

    不,不要纠结什么!我是来卖声的,不是来卖相的!她硬生生地把眼泪憋了回去。

    迈克尔?杰克逊的这首《吻别》,是她的最爱,最近在宿舍里她唱过无数遍,尤其是最后一段的高潮部分,她可以将前滑音和后滑音,以及转滑音唱得收放自如。

    随着旋律,任苇打开了嗓子。

    HidingfromtherainandsnowTryingtoforgetbutI

    won'tletgo.LookingatacrowdedstreetListeningtomyownheartbeat……

    音色纯正,字正腔圆,在场听众如痴如醉。歌毕,台下响起一阵舒服的掌声。她用实力与舞台对话,用歌声征服了听众。

    一位中年男士走上台,递给任苇一张百元小费,任苇不知所措,这是她平生第一次拿到这么大面值的小费,她深深弯下腰,致谢。当她再次抬起头时,她的目光撞到了另一道明亮的光,那道光里透着诧异。那个人,就坐在观众席的中央。

    他,就是姚一帆。

    此时,他脱下了平时的冲锋衣,不再是外卖小哥了。今天,他作为校学生会代表前来参加这次酒会,幸好没有提前离场。

    他的头发打理整洁利索,乳白色的衬衫,淡蓝色条纹领带,深色的西裤,咖啡色的镜框,文质彬彬,和平时判若两人。姚一帆刚听到任苇二字时,心口仿佛被硌了一下,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听她唱完《吻别》,他最初的愕然发酵成钦佩,崇拜。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孩?打工妹?歌手?还是其他?

    他分辨不清,她像镜中花水中月。

    任苇的第二首歌要开始了,她向DJ耳语了两句。

    任苇挑了一首她最爱的歌曲,香姐的小店,老面馒头,俊朗的脸,遗失的心痛,这些短语撞击着她,每一个词都充满陷落的语义。一阵舒缓的前奏响起之后,她纤纤玉指拨动琴弦,款款吟唱起来:

    那片笑声让我想起,我的那些花儿,

    在我生命每个角落,静静为我开着。

    我曾以为我会永远,守在她身旁,

    今天我们已经离去,在人海茫茫。

    她们都老了呀,她们在哪里呀,

    我们就这样呀,各自奔天涯。

    我的陆游,这些日子,你去哪儿了?我以为我们此生各自天涯。

    骊山语罢清宵半,泪雨霖铃终不怨。何如薄幸锦衣郎,比翼连枝当日愿。我的陆游,你是隐匿于古诗词之中了?

    任苇尽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,不让一滴泪溢出。歌声扣人心弦,如泣如诉。姚一帆坐在台下,眼角湿润了,令人心碎的歌词,令他胸中有屡屡冲上台的冲动,他想牵着她的手,从此不分离。毕竟是一介书生,他还是克制了。

    她唱完最后一句,鞠躬,谢幕。

    台下听众欲罢不能。

    刘蓓蓓早已站在一侧,跑过去拉着任苇的手:“快撤,还有下一场等着我们,时间来不及了。”任苇的目光,还痴痴地盯着台下,可一转眼,姚一帆不见了人影。

    “电梯门开了,任苇,你快点呀,怎么一副丢魂失魄的样子。”刘蓓蓓急不可待,大声嚷嚷,迟到了会很麻烦的。

    任苇一步一回头。

    姚一帆在吧台精心挑选了一束红玫瑰,那种鲜艳如滴的红,他要与夜色合谋,再救赎自己一次。服务生小心翼翼地用彩纸包好,交给他。

    付好钱,姚一帆转身来到舞台,可舞台上早已空无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