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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那日(第1页)

我开始学着骑着脚踏车,穿着蓝白格子衬衫,远远的看着思思,我知道这样我会觉得心里踏实一点。

太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往往会执念于距离,不敢跟目标有太近的距离,因为怕对方听到自己那扑通扑通乱跳的心脏,从而因而厌恶而离开自己,我猜想思思一定喜欢穿着清新的男孩,所以这样的着装让我自认为还算清爽自然,即便她看不到自己。

街角处有一家面积不大的理发店,但里面却有一面巨大的机械钟表,这体积庞大的时钟就像是为我专门提供,每天的下午四点五分,思思和那个笨蛋会出现在冰淇淋店的门口。

每天骑着脚踏车,在这个街角远远地看到思思,成为了我的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。

这样注视心仪女孩的日子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,我还记得那年的情人节。

这天,我真的很想向思思告白,凭借思思漂亮的外表,有很多男同学都喜欢她,如果我要是再不主动,很可能就会失去她。

这个让我魂牵梦绕的甜美女孩。

可是看到了满脸笑容的思思,和酷似少女漫画的男主角的陈浩以后,我意识到自己的渺小与脆弱。

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,我和思思的距离不止隔着这样一条马路,我们的距离太遥远了。

我看到她开心地和那个被称为男神的人并肩走出了校园。

接下来他们要做什么,我不敢去想象。

默默地推着脚踏车在街上徘徊,我要变强大,有朝一日我要配得上思思。

在C中的时光里,我拼命的学习,以此来覆盖我的悲伤,疯狂的打着篮球,因为听说经常够篮筐,便能够长高个子,不负我的期望,我考上了重点大学,身高跨过了一米八,凭借持续的努力,我的富裕程度人人称羡,荣升为所谓的高富帅。

女孩们看到我也会开始面露绯色,我的那些前任女友们,永远都是笔直长发,柔嫩的白皮肤,妩媚大眼睛,纤细而又丰满的身材,甜美的笑容,能撒娇,跟思思都是一个类型。

这红衣女子显然和我昔日的女人们有很大的不同,虽然是长发,但皮肤黝黑,笑比哭还难看,她让我想起一个人,那个笨蛋。

他们有些相像。

苍天不够眷顾他们,外表不够出色,智商却很傻,泯然于大众一般的女子。

我从床上起身的时候,在洁白的床单看到明晃晃的一丝同红衣女子的裙子一样鲜艳的红色。

我残忍地笑了,不知是感动还是征服感。

我扔下了一沓一万元钞票,她差不多值这个价钱了吧。

我知道自己起身离去的背影很残忍,可是我内心一点涟漪都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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