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风口处的草泥马更新时间:2026-01-12 13:19:44
他向前探身,把我的头发捋到耳后:“你还是更适合马尾。”他这样说道。我低头搅着咖啡,不小心漾出来了一点:“可我现在,喜欢玛格丽特。”我能感觉到他顿了一下,可手上的动作还是那样温柔。他缓缓坐了回去。我将咖啡推到一边,视线却始终没离开过它:“以前,我喜欢过一个少年,他喜欢咖啡,我就会在体育课下课后故意在他面前晃悠,并且大口大口喝黑咖啡。他喜欢又长又顺的头发,我就把所有钱拿去做头发护理,即使会被父母狠狠责骂。可是,你知道吗,咖啡好苦,护发好贵……”突然感觉到自己被一股阳光的味道团团围住,温暖的让人窒息,他紧紧搂住我:“现在你成功了,所以不要在最后一刻放弃,好吗?”我情不自禁抬手回抱住他,他抱得更紧了,我被勒得有些难受。“顾辰……”我靠在他肩上,轻轻唤着他的名字,声音温柔得恍若梦境。“我要结婚了。”我看到小九七从远处走过来,坐在我身边,轻轻靠住我。我那时约莫是笑了的。 让步原是迈向前 低头便见水中天 低头可见水中月 退步原是慢向前! 风口处的草泥马
的,却渴望已久的东西才印象深刻,是因为曾期待已久,设想过无数次吗?或许吧。就比如我看《饥饿游戏》,也确实被迷得日不能寐过(我指的是上课的时候),可是后来就渐渐忘记了。但我其实是从未看过《秒速五厘米》的,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一直没有付诸实践过,却从未忘记对它那种深深的期待,是因为到现在也还有那种感觉吧? 毕竟我从未得到过。 人是不是也是一样呢。 许多年后,我经常在想,为什么,为什么就是偏偏那么喜欢他呢,坦白来说,我遇到过的男人,并不是没有比他更优秀的,那些人中也会有倾心于我的,可我大多时候还是忘不了他。难道是因为是初恋?还是说没有得到过,所以才无法放手?或许两者都有。 反正最后我又不是跟他结的婚,用的又不是他的钱,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呢?且不...
女人连衣包臀裙的拉链一直给拉到最底下,白花花的香背呈现在他的面前,因为刚才的挣扎,包臀裙哪里还能够包的住她丰满的后腰,黑色的小裤半遮半掩的呈现在李二宝的眼前helliphellip...
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,天资极好,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。好吃好睡好打牌,整日得过且过。十八岁结丹,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。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。而他,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,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,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。为活命,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,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。路上吃不好睡不好,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。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,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。小卷毛高鼻深目,长得人模狗样,关键是劲大聪明,而且很听他话。问月鼎对他很满意。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,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,靠着他睡懒觉时,那双白净的,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。一来二去,对外人阴狠冷漠,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。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,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。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,盘算几百年后,才能吃到天鹅肉。...
亘古最强势力,药王殿殿主王尘,本欲下山寻仇,未曾想,出师未捷身子先丢,被一绝世美女!更过分的是,美女竟吃干抹净不认账,转手将他丢给一个毁容丑女!行,只要你别后悔,又让我娶你,这个女人,以后就是我王尘的老婆!命运的齿轮悄然拨动,王者归来的那一刻,整个世界,都为之震颤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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